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海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17〕179號)規定,海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對民和光大炭素有限公司年產5萬套新能源電池負極材料用坩堝建設項目的節能報告進行評審,現將該項目節能審查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年產5萬套新能源電池負極材料用坩堝建設項目
二、項目實施單位:民和光大炭素有限公司
三、項目總投資:5107萬元
四、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建設年產5萬套新能源電池負極材料用坩堝生產線及其配套設施。
五、項目用能情況: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量4664.03噸標準煤(當量值),5344.92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電力消耗363.92萬kWh,天然氣消耗317.05萬?。項目投產后對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影響較小,對海東市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影響較小,對全省及海東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目標影響較小。原則同意該項目通過節能審查。
六、公示依據:《關于民和光大炭素有限公司年產5萬套新能源電池負極材料用坩堝建設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東工信〔2022〕112號)
七、節能審査意見有效期:2022年9月9日—2024年9月8日。
八、公示時間: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
聯系電話:0972-8612491
海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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