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海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主要背景
今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辦〔2023〕46號),公布了《青海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清單(2023年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法律法規修訂、機構職能調整等情況,及時對清單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和實施規范作出相應調整。市政務服務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青海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清單(2023年版)》,對《海東市行政許可事項通用清單(2022年版)》和《海東市市級各部門(單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進行了修訂完善,編制形成了《海東市行政許可事項通用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通用清單》)和《海東市市級各部門(單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市級各部門清單》),并起草了《關于公布海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方?/font>海東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二、《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通用清單》,及時調整完善本縣區、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不斷強化實施情況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扎實有效做好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嚴格落實“一張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持續推進行政許可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
三、關于《清單》
《通用清單》嚴格落實市級清單調整內容和編制工作要求,結合2022年9月以來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立改廢”情況,刪除行政許可事項2項、增加12項、修改名稱1項?!锻ㄓ们鍐巍饭采婕?/font>6個縣區、33個主管部門,納入行政許可事項322項(含省級設定4項),較《海東市行政許可事項通用清單(2022年版)》增加10項。
《通用清單》內容主要包括市級主管部門、事項名稱、實施機關(層級)、設定依據、備注5個方面的內容?!锻ㄓ们鍐巍肥马棓禐?/font>322項,其中認領中央層面設定由市級實施的318項;省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宗教活動場所以外使用宗教活動場所文物的審批”“提高建筑物與公路路肩邊緣之間原地面標高的審批”“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食品攤販登記”等4項;《市級各部門清單》事項數為254項,均從《通用清單》中按實施層級分類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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