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要求,切實把中央、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工作部署與海東工作實際緊密結合,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圓滿完成?,F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始終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發揮“領頭雁”作用,多次組織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等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重要會議精神、聽取專題匯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重點任務,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印發《海東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重點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確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落地;換屆后,根據人事調整和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委員和四個協調小組成員,進一步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形成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管,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2021年初,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主動接受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監督,有效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二是科學統籌推進。制定實施《海東市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任務分工方案》《海東市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任務分工方案》《海東市關于中央依法治國辦對青海省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切實加強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督促指導,科學、高效、精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三是壓實工作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工作報告、年度工作考核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如:化隆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政策法規宣傳,突出法治引領作用,被評為全國抗擊新冠感染疫情先進集體。2021年10月,平安區出現疫情后,實施兩級黨委政府扁平化管理,構建起了統一指揮、上下貫通、聯防聯控、高效運轉的疫情指揮體系,依法依規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海東貢獻。四是提升法治素養。充分利用“學習強國”“青海干部網絡學院”“法宣在線”等平臺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文件和政策法規知識,運用“法治海東”“12348海東法網”“法治海東抖音”等新媒體平臺,采用圖解、視頻、動漫等方式,在網絡平臺營造法治宣傳氛圍、形成法治宣傳規模,切實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同時,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和黨內法規納入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納入各級黨校培訓重點學習內容,納入新提拔領導干部任前法治考試必學必考內容。召開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邀請相關專家以《黨內法規有關問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為題作專題講座,切實把法治思維、法治理念、法治意識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必修課”和“終身課”。各級人大積極推行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憲法宣誓制度,凡是人大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都進行憲法宣誓,增強了他們的憲法意識。
(二)以深化改革為突破,高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完善行政制度體系,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滿意度。一是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始終將“放管服”改革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務來抓,制定印發《海東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海東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年”活動任務清單》《海東市營商環境第三方試評價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海東市2021年度營商環境第三方評價責任分工方案》等,全面開展了2021年全市營商環境第三方評價工作,細化工作重點,明確任務分工,穩步推動“放管服”改革各項工作。積極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培訓,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效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市累計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01項,下放186項,承接92項;下放行政許可事項12項,取消15項,現行保留事項215項。開設行政審批綜合服務區,有效整合14個單位79項行政許可事項,確?!白疃嗯芤淮?,服務零距離”改革不斷提質、提標、提速。持續深化“一網通辦”,率先在全省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的認領和編制637項,編制規范市級實施清單913條;通過國家政務服務網、青海政務服務網、青松辦APP、支付寶市民中心及國家政務服務網APP實現智能辦、輕松辦、網上辦、掌上辦。積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網上預審+快遞送”審批服務模式,實現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線上網辦率達98%,市場監管、稅務、社保、出入境、公積金、不動產登記、車管等14個窗口184項業務實現全流程不見面辦理,網上辦理占總辦件量66%。加快推進“跨省通辦”,全面實現第一批內外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注銷等13項行政事項的“跨省通辦”,大幅降低了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三是規范行政執法方式。持續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制定印發《海東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統籌市級23個部門,確定141項年度抽查內容,制定聯席會議制度和抽查事項清單,梳理共涉及15個部門,26個抽查領域、55個抽查事項清單。舉辦“雙隨機”聯合檢查專題培訓,通過各類宣傳載體進行專題解讀和宣傳,營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圍,有效推進了以“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為形式的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了執法行為,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四是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制定實施《海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海東市市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清單》,已公布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目錄清單34項。五是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改革。穩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通過整合部門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處罰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權,在六大領域同一行業內橫向實現綜合執法的同時,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壓縮、回收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編制資源,發揮行政執法部門牽頭抓總、加強執法監督檢查、開展跨區域協調執法辦案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執法力量進一步得到充實。完成了生態環保和文化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應急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六是全面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制定印發《海東市關于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方案》,進一步整合行政復議職責,優化行政復議資源配置,市、縣兩級已完成行政復議辦公室掛牌,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正在建立。積極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真核查市級執法主體資格33個,行政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斷提高。
(三)以良法善治為目標,高質量推進行政制度建設。一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嚴格貫徹落實《海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對立法規劃、法規起草、征求意見、法規審議等作出規范,細化立法流程,完善技術規范。二是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立法。印發《海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結合我市實際,完成《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的審查工作,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為我省首部保護傳承弘揚河湟文化的地方性法規。完成市政府規章《海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海東市促進拉面產業發展辦法》的審查工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海東市人民政府令頒布,將分別于2022年2月1日和3月1日起施行。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常務委員會會議同意,印發《海東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安排地方性法規提交市人大常委會項目2項,政府規章立法項目1項。三是不斷強化備案審查監督。完成《海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市政府政務數據和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管理辦法》《海東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的合法性審查發布工作,并按要求報送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省司法廳進行備案。完成《海東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一期)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等40件重大文件、市級單位230項權責清單備案審查。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落實情況納入法治建設督察內容和考評體系,對6縣區政府、28個執法部門行政執法開展情況、貫徹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與備案程序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規范性文件制發質量進一步提升。
(四)以規范公權為重點,高標準推進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權責事項進一步規范。切實發揮權責清單制度在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制度效用,積極推進部門權責清單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梳理審核“11+X”類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責任事項,完成公布市縣兩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通用目錄編制工作,推動實現部門“三定”規定與權責清單有機銜接,構建權責清晰、運行公開的政府權責機制,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提供了有效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落實。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聯合法律顧問團工作機制,全市黨政機關法律顧問覆蓋率達60%。各類企業法律顧問覆蓋率大幅增加,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數量實現新增長。2021年,市縣區政府法律顧問共參與行政訴訟案件142件,行政復議案件48件,其他法律服務事項110余次,提供法律政策咨詢200余次,行政決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升。三是執法檢查進一步強化。通過常態化和專項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有效遏制違法執法、亂執法和隨意執法以及執法不公等現象,行政執法進一步透明、規范、合法、公正。在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和衛生監督系統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審工作,采取交叉互評、集中點評等方式,對處罰主體、處罰程序等方面進行全面細致的評審,行政執法水平和案件辦理質效進一步提高。組織開展了違規招投標專項治理、違法用地專項整治、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系列行政執法大檢查、大查處、大整頓活動,依法打擊和整治各類違法行為,進一步優化了依法行政的外部環境,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四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全面完成全市執法證件更換與新申領系統填報工作,提交換發證件申請2569條,考試報名審核通過1382條。組織1092名新申領執法證件人員參加考試,665人考試成績合格,合格率為61.28%,行政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增強。
(五)以矛盾調處為牽引,高層次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嚴格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2021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50件,受理42件,受案率83.67%,有效發揮“定紛止爭”作用,復議決定書已全部實現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方便當事人查詢。二是依法積極參與行政應訴案件。2021年全市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環保行政處罰、城市規劃等領域的行政訴訟案件142件,審結114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逐年提升。三是全力推動“三調聯動”機制建設。建立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逐步形成調解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2021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調解糾紛4868件,調解成功4839件,調解成功率達99.4%。四是高效推進信訪問題依法解決。深入推進信訪矛盾化解攻堅專項行動,落實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包案工作,開展信訪“三無”縣區創建工作,健全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積極引導群眾依法有序逐級信訪,信訪秩序明顯好轉。2021年,全市94個鄉鎮均建立了鄉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87個鄉鎮達到市級“三無”鄉鎮標準,我市成為全省唯一、全國少有的信訪工作“三無”縣區全覆蓋的地級市,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幸福感進一步增強。
(六)以守法普法為重點,高效能探索基層治理途徑。把全民守法和普法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把握工作重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全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一是全面啟動“八五”普法工作。組織召開全市“八五”普法啟動會,對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對“八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發《海東市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任務分工方案》《海東市貫徹落實〈省委宣傳部 省司法廳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任務分工方案》,明確各項工作任務,持續推動全市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加強普法守法宣傳。聚焦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緊圍繞生態建設、掃黑除惡、移風易俗、鄉村振興等工作,深入開展法治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等各類主題宣傳活動,同時,充分運用“法治海東”“12348海東法網”“法治海東抖音”等新媒體平臺,以圖解、視頻、動漫等方式,在網絡平臺營造法治宣傳聲勢,在全社會推動形成普法守法的濃厚氛圍,廣大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不斷提高。三是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法治縣(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誠信守法示范?!薄罢\信守法企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寺觀教堂”創建活動,將普法依法治理與依法行政、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結合起來,目前全市已創建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6個,省級19個,市級53個,縣級724個(占全市總數的68%)。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7所、全省首批誠信守法示范企業8個,全省首批“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寺觀教堂”3個。四是提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務。積極引導法律顧問、公職律師、行政復議工作者參與行政立法,規范性文件的審查、論證、重大決定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行政復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和公益法律服務。繼續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2021年,市縣兩級法律援助中心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29件,律師事務所辦理各類案件1899件,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3570件。五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深入推進“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一體化建設,六縣區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窗口實體平臺,94個鄉(鎮)全部掛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務站,1664個行政村(社區)設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并簽訂村居法律顧問,按照“月有入村,季有講座,年有專題”形式推進法律服務,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得到進一步理順。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學習貫徹還需進一步強化;二是各縣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還需完善,日常督察有待加強;三是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有待進一步強化,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常態執法還需持續提升;四是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形式還不夠多樣,內容還不夠豐富。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安排部署,圍繞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設的階段性目標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的“頭雁”作用,加強法治培訓力度,進一步提升各級各部門領導及從事法治建設工作人員的能力水平,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有效促進依法行政能力。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確定的目標任務,制定《海東市貫徹落實〈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分工方案》《海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不斷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加快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立法進度,完成《海東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條例》《海東市基層社會治理促進條例》《海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地方立法任務。
三是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細落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著力提升嚴格規范文明執法的效能,切實推動行政執法不作為、慢作為和選擇性執法等問題的解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行政機關正確履行職責。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
四是努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借鑒運用“七五”普法工作經驗做法,深入推進“八五”普法工作,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提高普法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確保廣大人民群眾享受更加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為建設青藏高原山水田園、生態綠色、宜業宜居、創新活力、城鄉統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海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