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海東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圓滿完成?,F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法治建設任務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認真貫徹中央、省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帶頭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特別是2020年新冠感染疫情發生以來,全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落實黨中央、省市委有關疫情防控的各項政策措施,取得了疫情“零輸入、零感染、零報告”重大戰果,守住了青?!皷|大門”,為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海東貢獻。進一步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海東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海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科學設置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將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機制等工作納入重點考核內容,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融入“法治海東”創建活動。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協調指導,并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形成了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管,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三是壓實工作責任。市政府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將法治政府建設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工作報告、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高位部署,全面推進,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二)堅持改革引領,政府履職效能持續提升。一是加速推進“放管服”改革。制定實施《海東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海東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年”活動任務清單》《全市營商環境第三方試評價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海東市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3個工作日實施方案》《海東市2020年度營商環境第三方試評價責任分工方案》等,收集整理各項重點任務可檢驗成果,復制推廣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全面梳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的規范性文件。目前,已廢止規范性文件9件,修改2件,做到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二是不斷優化政務服務。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下放12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取消8項,調整實施主體2項,調整事項名稱1項。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線上網辦率達98%。梳理市本級“馬上辦”事項103項,“一次辦”事項215項,“網上辦”事項464項,“通辦事項”55項,“高頻事項”104項。推行“網上預審+快遞送”審批服務模式,引導和保障企業群眾線上辦理業務,推廣使用“青松辦”手機App。市場監管、稅務、社保、出入境、公積金、不動產登記、車管等14個窗口184項業務實現全流程不見面辦理,網上辦理占總辦件量的66%,真正做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三是“一網通辦、一事通辦”顯著提升。完成市本級許可事項進駐大廳182項,網上可辦464項,網上可辦率97.8%;創新設立綜合服務窗口,以“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類審批,前臺統一出件”模式受理市本級辦件量小的14個單位的79項行政許可事項,一窗受理率達到42.47%。同時,通過海東廣播電視臺、海東日報發布《關于市級行政許可事項進駐市行政服務大廳集中統一受理的通告》,及時向辦事群眾和企業公布辦理事項清單和辦理咨詢電話。四是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和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實行網格化環境監管及雙隨機抽查,開展冬季環境隱患排查行動、高(中)考噪聲污染控制、湟水河流域專項執法檢查、全市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清理整治廢機油廢電池廢輪胎醫療廢物等行業專項行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消耗臭氧層物質執法專項行動、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檢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環境檢查稽查工作、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項督查,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堅持服務大局,制度建設質量不斷提升。一是不斷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印發《海東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完成了《海東市移風易俗促進條例(草案)》《海東市美麗鄉村建設條例(草案)》審查工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報市人大常委會,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率先在全國頒布實施。結合海東實際完成《海東市停車管理辦法(草案)》起草審查工作,經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發布,將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完成《海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等三部規章四個條款的修改工作。草擬市政府2021年立法計劃草案,擬將《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海東市城鄉拉面產業發展促進辦法》作為2021年立法項目。二是規范性文件清理成效明顯。協助省上廳局組織召開全省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分片座談交流會(第一片區),認真總結交流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年內完成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市本級廢止26件,保留13件;各縣區人民政府共廢止35件,保留39件。三是持續加大備案審查力度。完成《關于明確海東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的通知》等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并提交書面審查意見,其中3件已印發施行并向市人大常委會、省司法廳報備;完成互助縣政府、民和縣政府、市民政局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
(四)堅持健全機制,依法決策體系不斷完善。一是重大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落實第一責任人工作職責,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決策機制,認真落實“四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二是合法性審查全面加強。將市政府重大項目建設、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制度建設等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作為前期工作的重點,從源頭上把好法律關,確保政府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三是法律顧問制度有效落實。完善市委市政府聯合法律顧問團工作機制,確保市政府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各縣區政府及市政府組成部門基本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工作體制機制日趨完善,服務范圍不斷拓展,法律保障作用明顯。年內,市縣區法律顧問共參與政府行政訴訟案件180件,行政復議案件47件,提供意見建議1116條,提供法律政策咨詢1480人(次)。
(五)堅持全面發力,行政執法水平持續提升。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推行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用和數據共享。目前,已成功對接市直33個部門,完成143項行政許可和98項公共服務事項的確認切換工作;完成進駐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共371項,進駐率達99.28%,為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務奠定扎實基礎;通過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登記模式和“互聯網+政務服務”辦理模式,壓縮辦事時間,優化營商環境;年內,行政服務中心受理各類事項106425件,辦結106425件,辦結率100%。二是推進行政執法改革。積極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三項制度”工作,制定印發貫徹落實好“三項制度”的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認真審查、清理市級執法主體資格并發布《海東市關于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公告》,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嚴格落實執法證件申領程序,全面完成了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清理,頒發行政執法證件989個。三是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工作,在積極推行“捕訴一體”的同時,認真落實“在檢察辦案中監督、在檢察監督中辦案”的要求,做好“兩法銜接”,主動參與行政執法活動,加大公檢法機關之間的聯系協調,形成工作的統籌性、緊密性。制定了《海東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等制度》,著力推進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四是不斷強化重點領域行政執法。部署開展了違規招投標專項治理、違法用地專項整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系列行政執法大檢查、大查處、大整頓活動,依法打擊和整治各類違法行為,進一步優化了依法行政的外部環境,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五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制定印發《關于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的實施方案》,有效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亂執法和執法盲區的問題,縱深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改革。
(六)堅持完善機制,行政權力運行更加規范。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市政府及各部門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按時辦結省人大代表建議15條,市人大代表建議50條,按時辦結省政協委員提案12件,市政協委員提案111件。二是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保障和支持審計、財政部門切實履行行政監督責任,確保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工作有效落實,重點針對政府采購、“三公”經費、公務用車、公款消費、民生方面重點領域專項資金等問題專項監督和審計。加強對市本級財政預算的執行審計,對全市69個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實現了全市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深入各縣區、各部門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督查,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都按規定上報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并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三是依法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以“五公開”為重點,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新設政府網站欄目6個,全年更新發布各類信息6000余條。通過市長信箱、政府網站、網民留言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等多元渠道,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信息工作建設,對群眾關切和社會熱點積極引導、主動回應,推動解決實際問題。全年承辦各級領導交辦事項、網絡留言、群眾來信來訪437件,辦結434件,辦結率99.3%,受理“12345”群眾來電30384件,辦結30230件,辦結率99.5%,一批事關百姓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四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有序推進。制定實施《海東市2020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涉及13個部門118項抽查事項,涵蓋了市場監管、稅務、教育、公安等行業64類檢查對象。制定印發《海東市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組織開展2019年度企業年報事項和食品生產、標準、計量等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檢查,抽查企業13次、9.5萬余戶。
(七)堅持多方聯動,社會矛盾糾紛有效化解。認真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持續提升信訪工作水平。一是全面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全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93件,參與行政應訴案件186件,積極發揮行政復議“定紛止爭”效果,并將復議決定書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方便當事人查詢。二是依法積極參與行政應訴案件。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出庭應訴率。2020年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60.23%,應訴率同比增長287%。三是全力構建大調解格局建設。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建立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逐步形成調解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目前,全市共建立各類人民調解組織1862個,其中市級調委會1個,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84個,全年調解各類糾紛4418件,調解成功4346件,成功率98.37%;“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24小時受理群眾反映的各類訴求,年內受理法律熱線電話咨詢3955件。四是推動信訪問題依法解決。認真落實《信訪條例》,制定實施《海東市信訪工作“三無”鄉鎮(街道)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建立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干部定期公開接訪等6項工作機制,依法規范開展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扎實開展市、縣區、鄉鎮三級領導干部信訪突出問題集中大接訪大化解活動,年內受理來信來訪798件,對信訪突出問題和涉法涉訴案件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包案領導和化解時限,全市信訪工作呈現“三下降一好轉”。五是全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通過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調查執法和深入企業講授專題法治課等形式,加大企業對勞動法及相關法律的執行力度,有效維護了勞動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務工勞動者依法維權、用人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意識,減少了企業與勞動者的矛盾糾紛。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監察等部門受理投訴案件結案率均為100%,在穩定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上維護了社會穩定。
(八)堅持普法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結合全市實際,將依法行政工作與普法、學法等活動結合起來,創新普法形式,不斷強化法治宣傳教育。一是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雙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明確普法任務,健全制度機制,加強督促檢查,開展“法律八進”活動,為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法律環境和氛圍。2020年9月,對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考核驗收,并對考核情況進行了通報,海東“七五”普法工作順利通過省級驗收。二是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網絡學法用法和考試工作,將憲法法律和重要法規規章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必修課,定期舉辦法治專題培訓班,著力提升各級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促進領導干部學法系統化、經?;?、規范化。開辟青少年普法陣地,引導青少年從小學習掌握法律知識、樹立法治思維。三是創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在全市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廣場、法治長廊、法治文化宣傳墻、法治融屏等特色法治文化陣地。民和縣建成西北地區最大的法治文化廣場和全彩LED屏,使人民群眾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增強法治觀念。四是傳統媒體普法與新媒體普法融合發展。加強與青海法制報、海東日報、海東電視臺等傳統媒體的合作,開設“法治海東”專欄,及時跟進報道全市普法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拍攝多部與掃黑除惡、文明城市創建、疫情防控有關的微電影、微視頻、微動漫,法治宣傳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針對性進一步提升。升級“法治海東”“12348海東法網”微信公眾號,開通“法治海東”抖音短視頻平臺,搭建縣區新媒體普法矩陣,多次開展線上有獎競答活動。全省首家“互聯網無人律師事務所”在循化縣政務服務中心上線運行,各縣區均配備普法機器人“青小律”,標志著海東市法治宣傳教育正式進入“微時代”。 五是積極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以點帶面、上下聯動,協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截至目前,各縣區政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8家市直單位已完成了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工作,重點推出了一批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實效性、引領性的示范創建項目,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營造了良好環境和濃厚氛圍。六是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實施工作。印發《海東市<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將《民法典》學習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內容和各單位年度學法必修課。同時,充分運用“法治海東”“12348海東法網”“海東日報”等官方微信公眾號,以及通過舉辦“學民法典講民法典”主題演講比賽、“民法典知識競賽”、民法典普法宣講團送法下鄉等活動,強化對《民法典》宣傳力度,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民法典》,運用民法典。
二、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雖然,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整體開展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學習貫徹還需進一步加強;二是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三是各縣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日常督察有待加強,工作機制亟待完善;四是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形式還不夠多樣,內容還不夠豐富。
下一步,海東市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法治建設的安排部署,圍繞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設的階段性目標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水平。聚焦“關鍵少數”,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分期分批對領導干部進行法律知識輪訓,統一授課、統一要求、統一測試,優化培訓內容,提升培訓效果,努力使領導干部成為法治建設的“明白人”,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健全完善重大事項決策、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執法等制度,努力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執法。規范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加快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立法進度,2021年完成《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海東市城鄉拉面產業發展促進辦法》等地方立法任務。進一步加強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力度,使規范性文件在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同改革、發展的要求相適應。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法律服務參謀作用,不斷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三是加強監督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救濟權,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制定具體執法細則、標準和操作流程,切實做到步驟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程序公正。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嚴格持證上崗和資格審查,健全紀律約束機制,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定期組織人員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執法技能等各類培訓,提高解決執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切實解決行政執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選擇性執法等漠視群眾利益問題,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堅持便民利民原則,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組建市、縣、鄉、村四級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積極有效化解行政爭議與矛盾糾紛。四是科學規劃“八五”普法,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全面總結“七五”普法工作,精心謀劃全市“八五”普法工作,確?!鞍宋濉逼辗ㄩ_好局、見成效,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全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確保廣大人民群眾享受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五是把握宣傳重點,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繼續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海東市移風易俗促進條例》《海東市全民義務植樹條例》《海東市美麗鄉村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尤其是要將宣傳《民法典》作為法治建設的重點工作,廣泛開展全民普法工作,將《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規范各類行政行為,不斷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span>
2021年1月14日